葡萄酒标签:欧盟法院的一项裁决开创了“先例”
即使压榨在其他地方进行,葡萄种植者也可以注明自己的酒庄。
然而,这前提是,在必要的时期内,只有同名的葡萄酒种植者使用租赁的压榨机,并且它管理压榨并严格永久地控制它
德国摩泽尔地区的一家葡萄酒种植者使用术语“Weingut”(葡萄酒种植庄园)和“Gutsabfüllung”(在庄园装瓶)来称呼其所用葡萄来自距其自产地约 70 公里的租赁葡萄园的葡萄。保持。根据合同,租赁的葡萄藤由其所有者在同名葡萄种植者的指导下进行种植。收获结束后,租用的压榨设施将在 24 小时内专门用于根据同名葡萄酒种植者的酿酒实践加工来自租用葡萄园的葡萄。然后,后者将获得的葡萄酒运送到其仓库。
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认为,同名葡萄酒种植者不能将有争议的标识用于其他葡萄酒种植者生产的葡萄酒。事实上,为了使用某些指代同名葡萄酒种植地产的标志,例如“Weingut”,欧盟立法要求葡萄产品只能由该地产开发的葡萄园中收获的葡萄制成,并且酿酒完全在该控股上进行。
德国联邦行政法院在审理此案后,向欧洲法院询问了后一项要求。首先,法院认为,根据欧盟法律,旨在保证卓越品质的争议条款适用于受原产地命名保护 (PDO) 或地理标志保护 (PGI) 保护的葡萄产品。 。
距离同名葡萄种植地产 70 公里的出租葡萄园是否属于该地产的原产地保护 (PDO) 或地理标志 (PGI),由联邦行政法院来决定。此外,法院认为,“持有”的概念以及相关术语的使用并不仅限于葡萄酒种植者拥有的或位于其附近的土地。只要同名葡萄酒种植者对葡萄的种植和收获承担实际管理、密切和持续的监督和责任,它们就可以延伸到转租和位于其他地方的葡萄园。如果涉及从另一控股公司短期租赁的压榨机进行压榨,并且只要该压榨机在必要的时间内完全由同名葡萄种植控股公司支配,则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则酿酒可被视为具有已完全对该控股进行。
此外,同样的条件也适用于出租压榨机的葡萄种植企业的员工进行压榨的情况。该操作必须按照同名葡萄种植控股公司自身的要求进行。后者不能仅仅依赖出租压榨设备的葡萄种植企业给出的任何指示。